近日,河源市教育局公布2021年工作要点,其中提到:积极协调,推动筹设华南农业大学河源校区。配合广师大河源校区、河职院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配合河职院做好师范专业招生培养工作。积极筹设河源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河源市教育局2021年工作要点
2021年,是河源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激发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的关键一步,必须拿出攻坚克难的勇气、久久为功的韧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全市教育系统的工作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2021年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落实省委“1+1+9”和市委关于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先行示范区“双区”建设工作部署,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深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构建服务全面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营造良好的氛围,推动河源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坚持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教育系统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1.深化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健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教育成果转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进“两学一做”,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做好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
2.完善党对教育事业全面领导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推动县(区)教育工委健全工作制度,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并按照“管党建和管业务相统一”的原则,进一步理顺中小学党组织隶属关系。着力抓好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干部的学习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能力水平。
3.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实施“对标争先”计划和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组织宣传、凝聚和服务师生的战斗堡垒作用。持续加强局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4.加强市直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市直学校领导班子的政治建设,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提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水平、领导能力和专业素养。健全市直属学校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机制。
5.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全”育人机制,推动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健全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危机干预的制度和机制。深入推进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特色和品牌学校。
6.加强思政课建设。贯彻落实《广东省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1年)》《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大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实施方案》《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深入教育一线调研、为师生上思政课制度、中小学(含中职)书记校长每学期为学生上一堂思政课要求,组织开展思政课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精品思政课评选、中学思政课学生社会实践及成果交流等活动,提高思政课教学质量。
7.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师资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加强党建引领,优先发展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入党,不断提升中小学思政课教师党员比例。择优配强中小学德育团队。
8.规范学校社团管理。指导中小学校健全社团管理制度,规范社团组织申办程序,加强对社团活动内容的审核和活动过程的监管,引导中小学校社团组织健康发展。
9. 健全教育系统安全防控体系。逐级落实“一岗双责”安全稳定工作岗位职责,提高防范抵御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风险能力。严密做好重要敏感节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工作。
1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紧盯“关键少数”和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加大谈话函询、述责述廉、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作风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全面落实巡察整改意见建议。实施经济责任内审制度,强化跟踪审计,压实审计整改责任。
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健康安全、稳定有序
11. 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机制。在疫情没有完全消除之前,学生返校专班保持人员不减少、工作不放松。制定局机关和教育系统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工作方案,坚持条块结合、统一口径、科学防控。加大“四不两直”飞行检查力度,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确保教育系统健康安全、稳定有序。
12.继续推进学校上好“四堂课”。组织全市中小学上好“思政课”“心理课”“防疫课”“总结课”,培育学生的家国情怀,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疫情,做到科学防护,自觉认真学习,以实际行动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对家庭有责任担当的时代新人。
三、深入实施《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3.改进中小学幼儿园评价。建立健全教育督导部门统一负责的教育评估监测机制,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评价标准为导向,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健全内部治理、质量保障制度,提升办学水平(保教质量)。制定实施《河源市市直公办学校综合考核办法(试行)》。
14.健全职业教育评价。探索行业企业参与评价模式,重点评价职业学校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引导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15.改革教师管理与评价。继续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改革,推动城乡教师交流,落实国务院关于“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要求。推动各县区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实施河源市市直公办中小学教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
16.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逐步落实从2020年秋季开始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实施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办法。加强高考备考工作,做好2021年高考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平安高考”。
17.继续推动教育装备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实验教学,规范幼儿园设施设备和玩教具配备行为。推进中小学智慧教室建设,做好推进国家课程数字教材应用和服务工作,推进偏远教学点实现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组织教师学习运用广东省教育信息化应用融合创新示范课题成果。
18.推进中小学校学区化、集团化办学。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幼儿园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创新办学模式,以开展河源市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办学试点工作为抓手,推动各县区实施“1+N”办学模式,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依托广州、深圳等地优质教育资源,以委托管理、加盟等方式,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高管理效益。
19.探索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探索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模式,搭建中高职融合发展平台,为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四、努力补齐各类教育短板,全面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
20.推动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巩固“5080”攻坚行动成果,推进已规划新建公办幼儿园建设,推动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政策落实,补齐公办学位不足等短板,探索实施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配备新模式,保障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最低标准由每生每年400元提高至500元”要求。
21.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五育”并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继续推进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加快“两类学校”建设。优化城乡学校布点规划,增加城区学位供给,大力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创新县域内教师流动模式,推动解决农村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加快建设市一中、市二中、深河中学宿舍楼及饭堂,完善市直公办初中办学条件。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加强对留守儿童、家庭经济贫困儿童等重点群体的关爱保护,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巩固率和残疾少年入学率。
22.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加强高考备考的市级统筹和业务指导,通过优化生源配置形成优质高中竞争机制,提升薄弱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以及启动河源中学新校区、市田家炳实验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等途径增加优质学位,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
23.完善特殊教育资源供给。建设市博爱学校高中部和河源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指导中心),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平等接受高中教育。加强特殊学校未达标的县特殊教育学校达标建设,落实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室建设和资源教师的配备。
24.推进民办学校规范管理。实施民办学校规范达标计划,全面提升民办学校综合办学实力。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严格落实公平招生政策,严肃处理民办学校违规招生行为。
五、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逐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5.推进职业学校“扩容提质”。优化布局调整,增加优质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配合实施粤菜师傅(河源客家菜)人才培养计划。持续推进市属中职学校与县属中职学校联动发展,筹设新建1所市直优质中职学校。
26.提高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实施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制度,报告向社会公开。督促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有关工作,提高职业院校培训质量。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校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丰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组织开展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活动,培养和传承“工匠精神”。举办全市第十八届中职学校学生技能大赛、第三届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加强社区教育,持续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
27.规范中(高)职招生工作。统筹规范中职招生与高职扩招工作,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加强扩招后市内高职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8.协调做好服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工作。积极协调,推动筹设华南农业大学河源校区。配合广师大河源校区、河职院落实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面向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开展职业培训。配合河职院做好师范专业招生培养工作。积极筹设河源护理职业技术学院。
六、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
29.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制订印发《河源市2021年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年度考评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年度综合创文任务的网上申报、实地督查等工作,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进”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爱国主义、理想信念、党史、生命等系列教育活动。加强“家校协同”教育。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继续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示范点建管工作。积极推动市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和市专门学校建设工作。
30. 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开齐开足体育、美育课程。提高“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抽测,强化抽测结果运用,督促学校完善学生体质健康档案。完善体育训练、竞技制度,加强校园足球、篮球等项目运动。坚持推进学校美育发展与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动各地统筹乡镇中心学校和小规模学校美育工作,采取同步课堂、教师走教等方式让更多的学生接受美育,引导学生掌握1-2门体育技术和1-2项艺术特长,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分类指导,推动落实“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学校美育发展要求。
31.全面加强劳动教育。制订印发《河源市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计划》,研制《河源市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开展以“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做新时代劳动者”为主题的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劳动教育优秀校本课程、劳动教育优秀指导老师、劳动实践优秀学生评选活动。加强中小学研学旅行的研究,推动落实《河源市研学旅行服务规范》。加强劳动教育教研活动,强化劳动风险意识,将劳动教育落到实处。
32.加强卫生与健康教育。完善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加强青春期健康教育和季节性传染病预防宣传教育,持续推进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积极防控学校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33.加强国防教育。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组织中小学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为重要内容的国防教育活动,依法依规组织学生军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
七、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34.落实教师培训培养计划。落实2021年“强师工程”培训计划、教师全员轮训工作计划,借力广东“新师范”政策,培养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公办幼儿园生师比、专任教师学历和教师持证率,加强学前教育“名师工程”建设,健全幼儿园教师管理制度。试行教师培训考核制度。加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资源教师的培训。
35.落实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要求。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继续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深化中小学教师和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突出教育教学保教实绩、强化一线教师工作考核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着力解决教师失信、师德失范问题。
36.继续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鼓励在职教师提高学历水平,逐步将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以上逐年提高1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专任专业教师比例在60%以上。
37.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组织校长、骨干教师开展信息化培训,2021年全市教师结业率达到省教育厅的要求。举办信息化现场会,提高师生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数字化学习能力和综合信息素养,推进信息技术2.0在教育教学中为广大师生、管理者深度应用。
38.加强教师队伍引领型人才培养。加强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建设,开展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中期考核及新一轮遴选工作,修订完善《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名班主任工作室管理办法》。发挥“三名”工作室主持人示范引领作用。举办全市中小学班主任专业能力大赛、幼儿园园长专业能力大赛。启动“百名河源名校长”培养工程,继续开展“正高教师培养”工程。
39.加强教研队伍建设。推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健全新时代基础教育教研体系的实施意见》,推动按照国家课程方案配齐配强各学段、各学科以及专门教育的专职教研员。推动落实省级基础教育学科教研基地建设,提高学科教研水平。通过省、市、县、校基础教育教研基地项目建设,深化教研机制创新。
八、扎实推进教育系统规范运作,提高教育保障服务能力
40.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师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扎实开展校园安全日常管理,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和行业治乱,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加强校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健全和完善校园及周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1.深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标准与要求,加强学校安全“三防”等安全防控体系建设,配足配齐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经费、物资等,高质量完成一键式紧急报警联网建设民生实事,推进“警家校”护安护畅建设,提升平安校园建设水平。
42.提升教育后勤服务保障水平。加强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系统管理与应用,提升中小学“厕所革命”改造,推进绿色学校创建工作。深化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逐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学校后勤服务市场体系。
43.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推动建立河源市关于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监督、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遏制各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引导在线教育规范健康发展。
44.提升基础教育装备与政务服务水平。积极配合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建立涵盖政务云、教育云等多云一体的教育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河源市中小学生科普教育馆建设。实施中小学校教育装备质量检测制度。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室)馆配图书适宜性评价。加强智慧校园和人工智能、STEAM教育、创客教育试点学校建设,发挥试点校辐射引领作用。切实做好政务服务机构“好差评”工作,提高办事效率。
45.完善教育经费管理制度。抓好年度教育事业统计工作,加强数据分析研究,提高统计数据服务管理决策能力。抓好年度预算编制、执行、绩效等过程管理,加强项目库管理,强化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绩效。
46.认真做好新高考落地工作。做好新高考组织实施及经费保障工作,确保新高考改革平稳落地、顺利实施。
47.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增加农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推动加快补齐农村教育短板,缩小城乡差距。
九、推动教育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工作,加强教育合作交流
48.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教育交流合作。配合实施粤港澳姊妹学校(园)交流项目,探索融入大湾区中小学校长联合会、大湾区教育智库联盟,积极参加粤港澳大湾区的教育论坛等交流活动。
49.深化深河帮扶合作交流。推动签订深圳河源帮扶协议(2021-2025),争取深圳市通过派遣学校中层干部挂职、名优教师支教、开展结对帮扶、校长和骨干教师培训、名师送教等方面的帮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深圳与河源两地教育交流融合、共同发展。
50.加强教育涉外管理。完善在河源国际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外籍教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教育领域开展活动的管控工作。
十、推进依法治教,强化督导评估,提升教育治理效能
51.推进依法治教(校)工作。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加强教育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加强学校法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推动依法治校达标创建覆盖率达100%。
52.强化教育督导工作。推动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实施方案》。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强化督学责任,指导学校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做好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和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评估认定工作,推进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提高督导评估工作实效。
53.组织做好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督导省对2019年市县级政府履职评价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指导县区和协调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做好迎接新一轮省对2020年市县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各项工作。
54.认真组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做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的组织工作,加强监测结果的分析与应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工作,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
55.继续加强与市主流媒体的联系与合作。依托河源两报一台、河源教育发布、智慧河源客户端等媒介,加强教育宣传,扩大教育影响力。
来源:河源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