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我校将面向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招生工作。
一、学校简介
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以培养环保、节能、低碳及相关专业高技能型人才为主要特色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院,隶属于广东省教育厅。学校现有广州校区和南海校区,占地面积约32万平方米;学校环境优美,教学生活设施齐全,入选为首批国家环境保护培训基地、国家第二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是广东省高校节能示范单位、省环境教育基地和省科普教育基地。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合作企业
三、报考条件
1、广东省户籍,符合《关于广东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粤招〔2020〕1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的企业在职员工、基层在岗人员等社会人员。
2、外省户籍,累计具有广东省1年(含)以上社保并与我省企业签订了有效劳动合同的外省户籍在职员工,社保统计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
3、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
其它说明:
(1)2021年在广东省或其他省(市、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含录取后不报到考生)不得参加本次现代学徒制试点。
(2)考生必须具备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学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3)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不得参加本次现代学徒制试点。
(4)考生在办理录取手续前必须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或合作载体的会员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协议)。
四、报名流程及时间要求
1、报名方式及要求
考生需登录2021年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下称“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完成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并按附件1要求进行报名确认、志愿填报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复核。考生仅可填报1所院校1个专业志愿。
2、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及志愿填报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
报考资格审核、复核及志愿确认时间:2021年9月22日14:00至9月30日10:00。
五、考核时间、方式及合格条件
1、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0月10日8:00—9:00。
2、准考证领取地点: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南海校区北门,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
3、考核时间:2021年10月10日9:30-11:30。
4、考核地点: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教学楼。
5、考核方式:采用笔试或面试方式进行。
6、考核内容: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7、考核合格条件:考核满分值为100分(其中文化素质占40%、职业技能占60%),考生总成绩不低于40分,且两科目均须获得成绩。
六、免试要求及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免试科目成绩按照该科目满分值计算,具体免试要求如下所示:
1、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四类人员,可免文化素质考核,只进行职业技能考核。
2、对于已取得与所报考专业直接相关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免职业技能考核,只进行文化素质考核。
3、对于取得与所报考的招生院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关的省级及以上单位主考或授权主考的中级(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为B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曾获得省级及以上单位组织的职业技能大赛相关奖项的考生,经高校核实资格并公示后可免试录取。免试录取考生总成绩按照100分计算。
七、录取
学校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累计总分从高到低排序,依据省教育厅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在考核合格考生中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考生考核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职业技能科目成绩高的考生。
1、2021年10月14日前,学校在招生网(网址:https://zs.gdpepe.edu.cn/)上公示考生成绩及拟录取考生名单。
2、拟录取考生在正式录取前须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或合作载体的会员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协议)。否则将取消考生的拟录取资格。
3、2021年10月18日前,学校将拟录取考生送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2021年10月26日,我校根据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审核结果公示正式录取名单。
八、录取通知发放时间
根据我校招生工作安排另行确定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
九、人才培养模式
1、我校与广东溢丰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广东省环境监测协会3所合作企业和合作载体共同组成教学团队开展人才培养工作。学籍管理、毕业证书发放由我校负责,3所合作企业和合作载体协助办理。相关专业教学点设在校本部及对应合作企业和合作载体。试点班学生符合我校毕业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有关专业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2、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考生将采用在岗培养与学校培养相结合的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学制3年。实行工学交替等弹性学习形式,采取适合社会人员、方便就学、灵活多元的教学模式,实行线上与线下混合教学和网上教学,实施学分制管理改革。
3、现代学徒制试点班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入其他专项试点班。
十、新生注册与复查
现代学徒制试点录取录取考生于2021年11月入学,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缴交学费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后发现在报名和测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者,将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及地址
1、联系电话:0757-81773122、81773133、88733888、88733889。
2、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丹西路98号,广东环境保护工程职业学院南海校区。
附件1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流程
符合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考条件的考生须进行网上报名及院校专业志愿填报。已参加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报名且获得高考报名号的考生可凭已获得考生号直接进行院校专业志愿填报。
一、考生进行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
考生登录广东省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系统(网址:https://pg.eeagd.edu.cn/ks),根据系统指引阅签诚信承诺书,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志愿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关系等信息,获取报名号、绑定手机号,通过微信小程序采集相片并经核对信息无误后根据实际按照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高职扩招报名及志愿填报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时间为9月22日14:00至9月27日14:00,逾期不再办理相关手续,考生不得再修改已填报个人信息及院校专业志愿。
(一)考生须上传证明材料
1、广东省户籍考生。须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中职、中专、职中、技校,下同)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2、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须上传本人身份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人累计在粤满一年的参保证明电子版。参保证明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31日,由考生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属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办事大厅打印或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打印。外省户籍在粤工作人员参保情况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由省社保部门统一复核。对于复核情况不属实的考生,取消高职扩招专项行动报名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符合条件的港澳台考生。符合条件的港澳考生上传本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符合条件的台湾省籍考生上传本人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原件或同等学力证明电子版。
4、退役军人考生。满足上述1、2条件之一的退役军人考生还须上传本人退役证(或复员证、退伍证)原件电子版。
5、满足上述1、2、3条件之一的现代学徒制考生还须上传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的劳动合同原件电子版或合作载体开具的证明。也可在录取前向招生院校提供与试点专业合作企业或合作载体的会员单位的劳动合同(协议)复印件。
(二)考生身份类型确认。
退役军人指符合相关规定,退出现役的军官、士官和义务兵;下岗失业人员包括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和因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的下岗待岗职工;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高素质农民指长期稳定以农业及关联产业为主要职业,具有一定规模化水平,具备较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主要劳动收入的现代农业从业者。以上四类人员的考生身份,由考生在报名系统中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二、院校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高职扩招考生报考资格审定工作实行网上审核与线下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招生院校先根据考生在系统中填报信息以及上传的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如有需要,可联系考生线下提供补充证明材料。由于考生未正确填报联系方式,招生院校无法联系考生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在报考资格审核期间,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状态,并合理安排时间,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志愿填报、报考资格审核及复核手续。考生一经报考院校资格复核通过,即完成志愿确认,不能再进行志愿更改。
附:
广东省2021年高职扩招考生报考流程图